海口社保之窗
  社保繳費不中斷 醫療保險才保證
  基本醫療保險 老百姓患病時的保護傘——海口市社會保險事業局
  案例簡介:海口一企業當會計多年的廖女士,由於公司沒有兌現對她工資待遇上的承諾,今年4月辭掉了工作。廖女士辭職後,她在家休養了兩個月。6月初,廖女成功應聘一家股份制公司,並與該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,從7月份開始公司給她繳納社保。因此,廖女士的社保在4、5、6月份連續中斷了3個月沒有繳費。天有不測風雲,8月份,因身體不適,廖女士到醫院檢查,不幸查出肝長瘤,住院治療共花去了醫療費用十幾萬元,由於她連續3個月中斷繳納醫療保險費,導致醫保待遇自動停止,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,當廖女士知道所有的費用只能由自己承擔時,後悔不已。
  政策解讀:對此,海口市社保局醫療保險科解釋,根據《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條例》規定,參保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後,連續繳費滿1年方可享受統籌基金支付待遇。連續中斷繳費3個月或者累計中斷6個月的,停止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。恢復繳費後,連續中斷3個月的,在連續繳費滿6個月後方可享受統籌基金支付待遇;累計中斷繳費6個月的,在連續繳費滿1年後方可重新享受統籌基金支付待遇。由於廖女士沒有及時繳納醫療保險費,導致她連續3個月中斷繳納醫療保險費,造成醫保待遇自動停止,要想重新享受醫保待遇得連續繳費滿6個月。如此一來,廖女士花費的十幾萬醫療費用不能報銷,只能自己承擔。按規定,公司給廖女士從7月份開始繳費,就得連續繳費到12月份,滿6個月後才能恢復享受醫療保險待遇。同樣,生育險累計繳費滿1年方可享受待遇,如果懷孕生孩子期間停止繳費,也無法享受生育險待遇。
  便民提示:海口市社保局提醒,醫療保險連續中斷繳費三個月,系統就會自動停止享受醫保待遇。廣大勞動者因工作變動,在沒有勞動關係存在期間,個人可以繼續繳納醫療保險費,保證自己的社保不連續中斷,醫療保險待遇不被停止,以免發生以上類似情況。  (原標題:社保繳費不中斷 醫療保險才保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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